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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物业管理与征信挂钩”需秉持对等原则

编辑:佚名 来源:中国江西网 作者:佚名 更新于:2016-1-19 阅读:

  南京30年的立法史上,终于出现了第一部由人代会审议的民生类法规。1月17日,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,听取了关于《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草案)的说明。草案对物业服务企业、物业项目负责人、业主三方征信作出规定,如业主欠缴物业费被判败诉但拒不执行的,将被录入征信;物业企业的日常表现将与征信挂钩,直接影响到今后物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。

  理论上,业主与物业公司应该是一个命运共同体。业主花钱买服务,享受安全、干净、整洁的小区环境。而物业公司通过提供称心的服务,赢得报酬,继续发展。然而现实中,业主与物业公司却鲜有共赢的范例。相反,业主大批量拒缴物业费,几乎在每一个小区都有存在。同样,物业公司滥用维修基金、给欠费业主拉闸限电的新闻,屡屡见诸报端。

  需要说明的是,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乱较劲,最终结果只有一个---共输。物业公司不能实现盈利,消极怠工,甚至是撤场走人。而业主得到的是,越来越差的物业服务,甚至面临垃圾堵门的窘迫。那么,如何破解这种共输的局面呢?无非是做好两件事。一方面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。另一方面,物业公司要改变“坐地收钱”的习惯,给业主提供更贴心、更周到的服务,而不是给业主添堵。这两件事看起来简单,落实起来却很难。很多小区,业主都与物业陷入持续恶斗中。业主越欠费,物业公司越摆烂。而物业公司越烂,会有更多业主越觉得“货不符实”,拒不缴纳物业费。

  如何结束物业与业主间的恶斗呢?我认为,南京市推出的,将征信与物业管理挂钩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。一方面,将经法院判决,依然拒缴物业费的业主,拉进征信黑名单,必然会起到警示作用,倒逼业主按时缴费,确保“既让物业跑也给物业吃草”。另一方面,草案也规定,“物业企业的日常表现将与征信挂钩,直接影响到今后物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。”这就有效避免了,物业公司不作为、乱作为的可能。而通过征信黑名单的双向倒逼,业主和物业会结束共输走向共赢。

  目前,公众对将物业公司纳入征信管理异议不大。但对“拒缴物业费进征信黑心单”却颇有微词,担心以后在物业争端中,成为“任人宰割的羔羊”。其实,公众有这样的疑虑情有可原。一者,物业的“日常表现”难以量化,而“拒缴物业费进征信黑心单”却是一目了然。物业管理与征信系统挂钩,给人一种不对等的嫌疑。二者,由于物业服务欠佳,很多业主都有欠缴物业费的记录。业主担心拿到尚方宝剑的物业公司会算旧账。

  那么,如何破解公众对“拒缴物业费进征信黑心单”的疑虑呢?我认为,首要是要秉持对等原则,将物业的失信管理,要可量化、可监控。比如,什么样的“日常表现”属于乱作为,要在征信系统中扣分,都要写清楚。并制定简便易行的追责机制,确保物业头上征信黑名单高悬。其次,将欠费业主拉进征信黑心单之前,物业公司需要做“无过辩护”。物业只有能自证无过,才能将业主拉进黑名单,避免物业持黑名单“自重”的现象出现。唯有如此,物业管理与征信系统挂钩才能破除阻力,达到业主与物业双赢的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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